神學在廿世紀以前算得上最卓絕的天學。它的主題不外是天主的奧秘與教會獨特體現的天主臨在。柏拉圖(Plato)率先使用這字來形容哲學所探討的神祇,[1] 十分相似聖奧斯定(Augustine)對神祇所作的推理或討論。拉丁傳統將神學視作理性探討教義,聖經則被當作啟示真理的寶藏。神學在中世紀經常被描繪成「學界皇后」,它是所有嚴謹學術的拱頂石。直到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為止,這種卓越的地位不曾被撼動過。
這種典範所承繼的核心還認為人生來就有罪因而需要天主的救贖,為所有的人都是必需的,不光只是為基督徒而已。總而言之,唯有納匝肋人耶穌才能履行這項救援。神學內容的本質就此被限縮成救恩論(soteriology),甚至天主的創世偉業遭到荒謬人類學的剝奪,以為人類優於其它的受造物。
在我們所面對的封閉體制當中,掌權者天主需要掌權的男性,特別是神職人員,來協助約束任意妄為的人類,滿以為他們只要服從就能救得自己不朽的靈魂。控制和敬畏左右著這種神學視野,顛覆了以福音為名,承諾賦予力量的解放(empowering liberation)。這種模式(典範)仍盛行在許多基督教福音教派中,但是只要人們越來越自我覺醒,加上理性地批判,它就會支離破碎,有可能在廿一世紀末葉就凌亂不堪。
[1] 見柏拉圖的《共和國II.18》。亞里士多德將理論哲學分為數學、物理學和神學。在亞里士多德的架構下,神學與形上學非常吻合,他認為形上學包括對神祇本質的論述。第六世紀的拉丁文作家波伊提烏斯(Boethius),表示神學是哲學分支,為學術研究的主題,處理靜止、無形的天主。